民间借贷担保合法吗
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合法的,不违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借条无效
1、借条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借条的主体是自然人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则该借条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3、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在借条关系中,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款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可依法予以制裁。
5、借条中规定有复利条款。借条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民法典》保护。
6、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借条是无效合同。
7、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二、逾期利息与罚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经权利人催告,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的,催告后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民间借贷的利率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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