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最近,我们接受某法律顾问单位的咨询,该企业设置有两班倒的保安岗位,每班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现在有保安向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支付加班工资,企业是否应当支付?
律师回答
这是企业经常碰到的法律问题,某些岗位有值班义务,比如保安或者后勤类的岗位,员工值班时间很长,经常主张超过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那么值班是否就是加班呢?
本律师认为:值班不等于加班,主要理由有两点:
1、加班一般是需要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因此劳动强度一般比较大,工作目标比较固定,而值班一般是劳动强度不大,更多一种待命的状态,劳动强度相对较小;
2、加班一般是需要时间比较持续,而值班时间一般断续,以本案的保安为例,值班时间不需要一直处于持续上班的状态,一般有间隔地休息,因此实际的工作时间并非如考勤中显示的那么长。
基于以上两点,值班与加班其实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值班员工主张加班工资,司法实践也会从严掌握。广州市中级人民此前的审判意见也持类似观点(已废止,可以参考):
“对于在岗时间较长、劳动强度不大、工作时间灵活或间断性、具有提成性工资性质的特殊行业岗位,人民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当地劳动力价格水平,且尊重该行业和岗位工资支付的行规惯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资,从严掌握。”
因此,值班员工以此索要加班费,一般难以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