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透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前教育国十条

学前教育国十条

来源:聚透娱乐

法律分析: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三、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四、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五、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六、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七、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八、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九、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十、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utous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