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税率是13%。
若生产产品的是13%,可以按10%抵扣,否则按9%抵扣,原木是免税产品,购买单位可以抵扣进项税,13%适用范围: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零税率的外)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3%税率的如下: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酿(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10、规定的其他货物。税率是指应征税额和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综上所述,不同的商品和服务的税率可能不同,具体的税率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定。另外,税率也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进行调整。如果需要了解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税率,建议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法实施的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第二十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