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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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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

1、纳税义务产生,授予阶段无需纳税,授予节点员工尚未通过股权激励获取任何收益,员工此时缺乏纳税所必要的资金,且为充分实现激励的效果,授予阶段无需纳税是合理且必要的。

2、应纳税额计算;

3、税收优惠,单独征税,根据常务会议最新决定,到2022年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收入单独征税,不与薪酬、年终奖合并;

4、税收征管。

分析

在授予至解除限售可行权期间,相关法律规定,行权前股票期权转让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但国内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规则是,在解除限售、行权、可行权前,授予的股权份额不得转让。如遇辞职等特殊情况。延期缴税,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性股票和股权激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在自股票期权行权、性股票解禁或股权激励取得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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