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满足条件,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连续缴存公积金等条件。担保人签署担保合同后,无法解除责任,除非获贷款机构批准。担保人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非原贷款还清且无第二担保人。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承担还款责任。详细条件请咨询在线律师。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为朋友当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责任
如借款人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
换句话说,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上面6种基本条件,具体详情上文已有介绍,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结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稳定收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期间不得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担保人须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公积金账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人需谨慎考虑,因为一旦签署担保,将承担还款责任,即使与借款人关系发生变更,担保书仍然有效。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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