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导致少分或不分。在一起案例中,根据证据认定原告擅自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按照少分原则,将财产以40%给予原告,60%给予被告。考虑到房产登记和实际使用情况,判决房产及农用车归被告所有,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9万余元的财产份额。
法律分析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少分或不分】
【案情介绍】
余某海与余某枝于2011年12月离婚,但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12年余某海向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套和农用车一辆。被告余某枝答辩称,原告在诉讼期间转卖了夫妻共有的玻璃铺中的货物,共40万元。
【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的共有房产属于按揭房,估价为48万元。农用车双方都同意折价五千元。玻璃铺中有监控录像,虽然无法体现货物的品名、数量情况,无法认定价格总和,但可以反映基本事实,且原告也有承认销售了13000元存货,可以印证原告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故对共同财产以原告少分的原则,原告以40%予以分配;被告以60%予以分配。鉴于讼争房产登记在余某枝名下,且该房屋一直由被告居住,车辆由被告掌管,最终判决:原告余某海与被告余某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套房一套及农用车一辆归被告余某枝所有,房屋按揭款由其继续支付;余某枝给付原告余某海应得的财产份额19万余元。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维护财产权益
离婚后,为了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有几个关键步骤需要遵循。首先,及时收集和整理与财产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婚前财产、共同财产和财产转移的证据。其次,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例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与前配偶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考虑通过的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最后,遵循的判决或调解结果,确保您的财产权益得到合法的保障。总之,维护离婚后的财产权益需要积极行动、合法手段和专业支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结语
根据的判决结果,原告余某海与被告余某枝的共同财产分配比例为40%和60%。鉴于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且被告一直居住,车辆由被告管理,最终判决房产及农用车归被告所有,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约19万元的财产份额。这一判决旨在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正分配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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