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建,但是所有权不归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照国家法规,宗教场所不得用作商业经营。私人承包寺庙经营是合法的。寺庙一直都是私人组织的,但不属于盈利组织。区别在以前的寺庙不会收门票,现在的寺庙都被地方列为景点,都是要收门票的,收的费用也属于的,跟寺庙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 第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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